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25年招聘服務
澄清補遺公告
各潛在投標人:
現對本項目采購文件澄清補遺如下:
本項目詢比文件中第一章采購公告第3條供應商資格條件3.1條中“資質最低要求:具備獨立法人資格,持有有效營業執照”。更改為“資質最低要求: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或獨立法人授權響應本項目的分支機構(該分支機構應提供相應授權書),如供應商為某獨立法人的分支機構,獲得授權后可以在響應本項目時,使用分支機構電子印章和機構負責人簽名”。
本次補遺為原采購文件的組成部分,與采購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與原采購文件不一致的,以此補遺為準。
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
2025年3月18日